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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购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4:31 点击率: 7431

一、标题:
发票领购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一、发票购领簿 二、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使用)
九、办事程序:
一、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一)审核发票领购簿与纳税人名称是否一致; (二)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审核系统有无不予发售发票的监控信息; (四)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购票信息; (五)根据纳税人申请,在系统允许的发票种类和数量范围内发售发票。 二、核准 收取发票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 在《发票领购簿》上打印发票发售记录。 三、资料归档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票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需要领购发票的,可以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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