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合同应如何贴花?
——更新时间:2007-04-17 09:59:50 点击率: 4603
我厂为生产电线的企业,与另一家生产钢丝的公司签订了一份易货合同,由我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价值50万元的产品,该公司向我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钢丝,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付款补足。请问,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易货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税目范围。它是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即在一份以货换货的合同上记载着两项经济事项,反映着双重合同关系。因此,易货双方应按易货总额(110万元)依万分之三的税率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