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财会〔2024〕29号)。为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独立性准则的各项要求,推进其贯彻实施到位,切实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我会起草了配套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段姝
电话:010-8825020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2.关于《_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_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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