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其它税收法解读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06 09:20:15 点击率: 26

 为更好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5日

关税司     

2026年3月5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101001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5楼KL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