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6〕第9号
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制定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
附件: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相关解读: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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