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全文内容较长,详情请下载附件: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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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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